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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延安检察:凝聚检察力量 共谋乡村振兴

延安检察 2022-06-19

8月17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助推杨家湾村实施乡村振兴座谈会,共话驻村帮扶,共谋乡村振兴。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富县张家湾镇党委书记、镇政府镇长、驻村工作队队员,杨家湾村“两委”干部,原驻村第一书记,市院办公室、机关党委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首先总结回顾了5年来杨家湾村脱贫成效,同时继续鼓足奋斗信心,谋划乡村振兴蓝图。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定点帮扶富县张家湾镇杨家湾村,先后选派5名干部驻村工作,累计协调资金1000余万元,杨家湾村硬化村级巷道4000余米,美化亮化文化长廊3000平方米,安装路灯26盏,公路两旁栽云杉1260棵,修排污排水渠800米,加固护坡100米,铺设人行道400米。协调资金350万元进行农网改造,实现了村民农网用电户户通,降低了电价。建村级卫生室3间65平方米,修建生产过水桥1座,修筑河堤400余米,平整新增土地40余亩。实施“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基础建设,改善了人居环境。在产业发展中,种植玉米518亩,年收入76.98万元。发展水稻生产基地160余亩,每亩增加收入1200元。发展黄花菜生产基地110亩,每亩净收入2000余元,形成“党建+群众+脱贫户”合作社发展模式,合作社成员81户,建黄花菜加工坊2座,壮大村集体收入,促进村民增收,仅黄花菜初加工一项年村集体年收入2.1万元。发展中蜂养殖21户350余箱,带动贫困户20户,每箱净收入650元,发展养驴、养羊、养牛、养猪产业,带动贫困户12户,人均纯收入达1.1万元以上。2018年,杨家湾村提前实现“村出列、户脱贫”。2021年被确定为乡村振兴示范村,杨家湾村先后获评市级卫生先进村、市级文明创建村,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镇党委、政府多次评为年度综合考核第一名,荣获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会上,新任驻村第一书记代表村两委汇报了杨家湾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及目前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了下一步发展设想。张家湾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全镇发展规划和产业主线,对杨家湾村实施乡村振兴要主动指导和全力支持进行了表态。历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先后发言,畅谈体会收获,建言献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均表示,要立足岗位、胸怀大局、履职尽责,全面助力杨家湾村实施乡村振兴,做好示范点。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在座谈中说,历任驻村第一书记不辜负党组厚望,以村为家、融入群众、苦干实干,在抓党建、谋发展、解民忧等方面体现了检察担当,成绩突出,在脱贫攻坚中做到了“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对镇、村两级组织大力支持,关心关爱驻村第一书记表达了感谢。对过渡期间存在的问题,市、镇、村三级共同努力解决。希望杨家湾村坚定工作思路,做大水稻、黄花菜等种植特色产业,做强养殖产业,做优产业加工,做精产品品牌。


刘惠生指出,选派检察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是中央、省委、市委着眼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市检察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精神。


刘惠生对新任第一书记提出要求:一是要做到学习与工作相结合。与群众为友,拜群众为师,向实践学习,增强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二是要做到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将解决农村当下问题与产业长期发展相结合,确保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三是要务实与务虚相结合。驻村既要干实事干好事,又要抓好村民法治思想教育及扶贫宣传、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四是要做到个人与集体相结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找准职责定位,帮扶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做好市、县、镇、村四级衔接工作。五要做到本职与挂职相结合。要立足检察职能、发挥专业优势,引领乡村法治,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文字:成   纲

编辑:高天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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